外國專業人才延攬 醫事人力須嚴格把關,健保非協商因素 應實際反映醫療需求
-今日(2017/10/19)上午,立法院經濟、教育及衛環聯席會議,共同審議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」。有鑑於延攬對象適用就業服務法第46條,包含了醫事人員,所以邱泰源委員/理事長早在今年4月21日即邀請全聯會、醫事司及衛福部負責人員於立法院共同研議,全聯會更於5月18日醫療政策委員會中進行法條討論並提出具體建議。邱委員也認為有關醫事人員部分須十分謹慎,在今日會中要求衛福部要確實把關。
-答詢時,邱委員首先邀請國發會陳美伶主委、健保署李丞華副署長以及醫事司劉玉菁專委上台,並提問外國人才及家屬進入之後,是否會納入健保對象?是否會影響一般民眾的就醫權益和健保資源?李副署長說明,目前法案延攬對象僅為專業人才,不同於60萬人次的一般外籍勞工,人數上應不至於造成影響。邱委員強調,政策及法令應全面考慮可能衝擊,特別是保障民眾健康權益的健保,要求健保署嚴格精算影響狀況並持續監督。
-接著,邱委員說明,目前國內有4萬6千多位西醫師,不患寡而患不均,建議政府規劃鼓勵辦法,讓原有醫療人力前往偏鄉服務,是長遠且照顧民眾健康權益之道。而少數情況需要國外人才教學指導時,早有「外國醫事人員來台教學」規章提供依據,並沒有窒礙難行之處。陳主委回應:外國醫事人員必定先要取得國內執照才能執業,也必須配合衛福部衡酌國內醫療體系的需求下才能進行,一定會嚴格把關。邱委員建請國發會和衛福部盡速提出相對應的報告,各相關條例的細則應邀請醫事團體再詳細討論,避免影響國內醫療產業發展,也要為醫療品質及民眾健康權益嚴格把關。
-最後,邱委員再提醒陳主委,去年12月就曾要求國發會就「健保總額之非協商因素公式」進行檢討,卻遲未收到答覆,要求未來進行健保總額成長率估算時,除了要實際反映人口變化和人力成本外,也要邀請專業團體共同探討,確實掌握醫療目前的狀況。陳主委則明確說明「會納進來討論」。